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省直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要求,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职工共同渡过难关,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资金中心)制定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或工会决议,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