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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库〔2021〕22号
发文日期: 2021-04-30
生效日期: 2021-07-01
发文机关: 财政部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pdf财政部2021年4月30日
发文机关: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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