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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22〕11号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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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现将《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天津市人社局2022年6月7日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全力做好稳就业工作,确保全市就业大局总体稳定,现提出如下措施:一、支持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实施阶段性降低、缓缴、返还社会保险费政策,减轻企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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