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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湘直资管〔2022〕13号

    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湘直资管〔202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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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缴存单位、职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决策部署,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帮助缴存企业和职工纾困解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就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执行阶段性政策帮助企业和职工纾困解难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本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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