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6-10
生效日期: 2022-06-10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失效/废止,根据《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4〕5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4年10月9日起实施。各缴存单位、职工: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信贷作用,加大对无房职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完善住房公积金差异化信贷政策,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组织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浙建金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