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21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〇三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 202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