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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令第767号
发文日期: 2023-12-14
生效日期: 2024-05-01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已经2023年10月20日国务院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总理李强 2023年12月4日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人体器官捐献
发文机关: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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