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0-26
生效日期: 2023-12-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7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5次委务会议,2023年9月11日司法部2023年第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司法部部长:贺荣2023年10月26日附件1: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pdf附件2:《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说明.pdf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