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6-11
生效日期: 2022-06-1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11日(此件公开发布)重庆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重点任务清单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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