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3-05
生效日期: 2022-03-05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第1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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