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1-27
生效日期: 2023-11-2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要求,集中展示我省先进中小企业的时代风貌,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先进中小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在山东省内注册登记,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二)表彰数量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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