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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问题的通知 税总发[2016]17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问题的通知

    税总发[2016]1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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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为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有效查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76号)的规定,对走逃(失联)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检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收集相关资料并列出清单(一)基本证据1.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并出具企业未按规定按期办理各类纳税申报及地址变更等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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