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6-10
生效日期: 2022-07-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瓦房店市、庄河市和长海县医疗保障局,市局各直属分局,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精神,全面落实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日间病房治疗医保支付试点工作的通知》( 辽医保发﹝2022﹞7号)要求,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升医院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从2022年7月1日起,在我市开展日间病房治疗医保支付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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