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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使用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公告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使用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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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8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粤人社〔2022〕29号)要求,现就全面使用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人员范围在我市领取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下同)、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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