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的通知 珠医保〔2022〕83号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珠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的通知

    珠医保〔2022〕83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珠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2022年 《政府工作报告》、《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的学生和未成年人、城乡居民筹资标准通知如下:一、追加2022年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2022年


    责任编辑:tax601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