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8-23
生效日期: 2022-12-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娄各单位:《娄底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23日娄底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制度,更好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