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8-26
生效日期: 2022-08-2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近期,省内部分商业保险机构组建了共保体,面向全省推出普惠性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惠民保”)产品。商业医疗保险是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对进一步降低群众看病就医负担有积极的作用。为丰富群众补充医疗保障产品选择,支持配合商业保险机构推进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级医保部门要积极支持“惠民保”,在个人账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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