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8-31
生效日期: 2022-08-3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失效/废止:《市医保局 市民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1〕4号)废止
各区医保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现将《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医保局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8月31日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管理,确保失能评定结果客观科学,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国家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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