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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经信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浙江省2022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经信材料〔2022〕178号

    浙江省经信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银保监局关于开展浙江省2022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申报工作的通知

    浙经信材料〔2022〕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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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经信局、财政局(宁波市不发),各银保监分局,省属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打造新材料科创高地促进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的意见》,更好地引导和推动重点新材料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现就做好2022年度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 年版)
    责任编辑:tax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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