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1-07
生效日期: 2024-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0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 赵龙2023年11月7日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11月26日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2023年10月7日省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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