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0-06-14
生效日期: 2010-09-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经2010年5月19日第7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行 长:周小川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四日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规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为,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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