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3-07
生效日期: 2011-03-07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79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各保监局、各银监局、各保险公司、各国有商业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为了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市场秩序,保护金融保险消费者权益,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健康发展,中国保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制定了《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现将做好《监管指引》执行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监管指引》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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