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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业务办事指南》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22〕142号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业务办事指南》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22〕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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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更好地稳定就业岗位和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33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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