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8-09
生效日期: 2022-08-0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更好地稳定就业岗位和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内人社发〔2021〕33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基金自治区级统筹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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