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6-06
生效日期: 2022-05-1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区直有关部门: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22〕91号)精神,经研究,现追加你部门2022年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 万元(金额、科目等详见附件1)。请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19〕3号)的规定管好用好学生资助资金。切实加强对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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