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8-12
生效日期: 2022-08-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市级各预算部门:天津市2021年度市级决算,已经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21〕5号)、《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