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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财综〔2015〕39号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财综〔2015〕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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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新闻出版广电局:为了规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支持我省电影事业发展,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和《财政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91号)规定,我们制定了《四川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四川省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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