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7-12-25
生效日期: 2017-12-25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文件执行到期。
2、失效/废止,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3〕2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3年7月6日起实施。
有关省级部门、省属国有企业: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支持省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本布局优化调整,我们制定了《四川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四川省财政厅2017年12月25日四川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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