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财规〔2021〕10号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科技计划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财规〔2021〕10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州)、扩权县财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发挥省级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规范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后补助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后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22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7〕5号)、《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