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1-05-27
生效日期: 2021-06-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省级各部门、各国库业务代理银行:为规范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3〕173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库〔2020〕2号)等规定,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制定了《四川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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