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06-16
生效日期: 2020-06-1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扩权县财政局,省级各单位,各采购代理机构:为规范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执行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一、严格政府采购法律适用。政府采购工程依法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照招标投标法执行;依法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执行,不得规避政府采购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