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6-16
生效日期: 2022-06-1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退役军人事务厅(局)、财政厅(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现将《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2022年6月16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第一条 为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