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5-10-16
生效日期: 2015-11-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关于确认商品房销售收入的问题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收取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经济利益,应确认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收入。二、关于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契税和印花税的扣除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契税及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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