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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呼地税字[2010]345号

    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呼地税字[2010]3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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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征管局:为了加强征管,堵塞征管漏洞,规范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内地税字[2010]179号)的精神,经市局研究决定,对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工作通知如下:一、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的条件: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核定征收率征收土地增值税:(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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