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9-08-01
生效日期: 2019-08-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赣工信规字[2023]1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3年6月20日起实施。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赣江新区经发局:为加快培育壮大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引导我省中小企业走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之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形势要求和工作实际,我厅修订了《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19年8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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