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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令第248号
发文日期: 1998-07-20
生效日期: 1998-07-20
发文机关: 国务院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1998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8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2020年3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四
发文机关: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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