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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72号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3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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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省 长2018年12月5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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