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09-28
生效日期: 2023-10-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一、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保障性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保障性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保障性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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