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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延续实施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

    关于延续实施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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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文件,《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明确本文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继续有效,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为支持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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