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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延续实施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

    关于延续实施金融机构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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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支持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 二、本公告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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