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08-25
生效日期: 2023-08-25
效力状态: 部分失效/废止
1、部分废止,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业务指引第2号——会员违规行为监管(2025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会〔2025〕109号),本文附件4废止,自2025年3月28日起实施。
各市场参与人:为了提高本所业务规则的系统性和协调性,进一步构建简明清晰规则体系,本所对5件业务规则和业务指南的文字表述进行修改,对3件业务规则予以废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复牌业务,提高市场效率,保护投资者的交易权、知情权等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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