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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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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联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联财函〔2025〕217号),自2025年5月28日起实施。现将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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