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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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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引导企业加大设备、器具投资力度,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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