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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医疗保障局 税务局关于我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 鄂人社发〔2023〕30号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医疗保障局 税务局关于我省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

    鄂人社发〔2023〕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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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县税务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2023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及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通知如下。  第1档:武汉市和省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704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12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4224元;  第2档:黄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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