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08-15
生效日期: 2023-08-15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福建省小额贷款公司暂行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其组织和经营行为,维护经济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福建省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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