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08-02
生效日期: 2023-08-0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2023年8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江苏省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多渠道筹集水利发展资金,加强我省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和使用管理,增加水利投入、保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以及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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