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6-11
生效日期: 2022-06-1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11日重庆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相关政策,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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