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6-13
生效日期: 2022-06-1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6月13日陕西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经省政府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