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8-08
生效日期: 2022-08-0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关于保障企业用工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关于保障企业用工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全力做好保障企业用工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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