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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办财审[2022]157号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企业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豫工信办财审[2022]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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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关税〔2020〕2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能源局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20〕11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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