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8-10
生效日期: 2022-08-10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支持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支持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哈尔滨、大庆、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22〕43号)要求,以深化改革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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