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8-12
生效日期: 2022-08-1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1号),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