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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丽江市政府办便笺[2022]56号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丽江市政府办便笺[202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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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2〕11号),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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